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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元幼儿园“好家长”标准意见初稿

发布时间:2015/4/1 14:39:28 作者:陈婷婷 浏览量:932次

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幼儿园“好家长”标准意见征集初稿

2014-2015年度第二学期

项目

具体标准

备注

个人素养

1.身心健康,对待孩子有爱心、耐心、细心、用心、责任心,尊重老师。

2.乐观向上,热情开朗,有亲和力。

3.勤于学习,不断进取。

4.举止文明礼貌,是孩子学习的榜样。

尊重幼儿

1.能够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,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联系,经常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。

2.关注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,不将不切实际的期望强加给孩子。

3.正视孩子的缺点和过错,对待孩子不溺爱,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,及时予以纠正,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。

科学育儿

1.注重孩子良好思想品德的养成教育,尤其是对孩子民族情感、爱国情操、集体精神的培养,引导孩子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。

2.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,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及社会公益劳动。

3.善于用启发诱导等适当的方法教育孩子,不因粗暴的教育方法而对孩子身心产生不良影响。

4.能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,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,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,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。

家园配合

1..积极参加幼儿园家长学校、开放日、家长会、家长助教、亲子特色活动等。

2.主动认识到自己是幼儿园活动不可或缺的伙伴,参与幼儿到各项学习、游戏、生活等活动中去。

3.主动、正面的与老师进行交流、沟通。

团队合作

1.能与班级其他幼儿家长进行有效沟通,分享经验和资源。

2.能积极协调、组织、承担班级活动。努力成为班级班级家长会成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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